了解了干旱和干旱灾害的基本概念,我们再来说说干旱的分类,按照世界气象组织的分类方法干旱可分为气象干旱、水文干旱、农业干旱、社会经济干旱、气象干旱。
在某时段内蒸发量大于降水量而导致的水分收支不平衡现象称为气象干旱,通常以降水的短缺作为指标。
水文干旱
水文干旱是由降水和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通常用某一时间内径流量、河流平均日流量、水位等数据小于某个数量作为水文干旱指标,或用地表径流与其他因子组合成多因子指标来分析水文干旱。
农业干旱
农业干旱是由外界环境因素造成作物体内水分不平衡,水分缺乏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进而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现象。
社会经济干旱
社会经济干旱是指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如果需求大于供给,就会发生社会经济干旱。
农业干旱按照发生的季节分类,可分为春旱、夏旱、秋旱、冬旱和连季旱。

春旱
春旱是指3—5月期间发生的干旱。我国北方地区“春雨贵如油”“十年九春旱”,可见春旱发生得十分频繁。
夏旱
夏旱是指6—8月发生的干旱,三伏期间发生的干旱又称为伏旱。
夏季是晚秋作物播种和秋收作物生长发育最旺盛的季节,气温高、水分蒸发大,干旱会影响秋作物生长以至减产,夏旱造成土壤基础含水量不足,会影响到秋季作物的生长。
目前长江流域发生的干旱就是夏伏旱。
秋旱
秋旱是指9—11月发生的干旱。
秋季是秋作物成熟和越冬作物播种、出苗的季节,秋旱不仅会影响当年秋粮产量,还影响冬小麦等越冬作物的生长。
冬旱
冬旱是指第一年12月到第二年2月发生的干旱。冬季雨雪稀少不仅影响越冬作物的安全越冬,还将影响来年春季的农业生产。
连季旱
连季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季节连续受旱,如春夏连旱,夏秋连旱,秋冬连旱,冬春连旱或秋冬春三季连旱等。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降水的时空分布十分不均匀,各地区作物的生长季也不同,所以,降水稀少可能会发生在任何季节,任何季节发生干旱都可能会影响某些地区作物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