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流域洪水防御关键时刻发挥蓄滞洪水重要作用。蓄滞洪区运用后及时进行补偿,帮助蓄滞洪区内居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历来是灾后重建重点工作之一。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811号颁布施行新修改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进一步优化调整补偿对象、范围和程序,并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在蓄滞洪区推行洪水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蓄滞洪区运用后损失情况,开展洪水保险快速理赔和灾害应急预付赔款服务”。
近日,在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指导下,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梁山县政府签署蓄滞洪区洪水救助责任保险。该保险产品由中再旗下中再产险、中国大地保险两家子公司协同研发推出,首单落地山东,将为东平湖蓄滞洪区常住人口提供涵盖人身伤亡、住房损失、生产生活资料损失等的灾后救助保障。
蓄滞洪区洪水救助责任保险的成功落地,是蓄滞洪区风险管理领域“两手发力”的一次突破,在保障区域民生、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为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保障”的蓄滞洪区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创新实践样本。一是针对蓄滞洪区启用概率低、救助资金需求大的特点,构建“基础政策性保障+商业保险补充”的立体化分层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灾后补偿救助能力。二是建立“快受理、快审核、快支付”的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在东平湖蓄滞洪区启用后的一周内为区内常住人口提供点对点赔付,确保受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三是填补了我国蓄滞洪区启用民生救助类保险的空白,为发挥市场机制优势、系统提升应对洪涝灾害风险韧性提供了成功案例,有力推动防灾减灾体制改革持续深入。
下一步,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将持续开展洪水保险领域的探索实践,指导加强数据共享和模型构建,推动更多广泛适用的洪水保险产品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洪水保险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进一步提升灾后救助能力。
责编:姚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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