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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自查工作
2026-03-05 07:55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2月27日,湖北省水利厅印发通知,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自查工作。

本次汛前自查内容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全链条,重点围绕责任制落实、预案方案编制修订与演练、防洪工程备汛、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工程度汛准备、山洪灾害防御准备、防汛抢险物料储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对全省水利系统防汛备汛情况进行全面检视,确保防汛备汛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省水利厅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从服务支点建设的政治高度出发,全力抓实各项防御工作。要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健全责任闭环体系;扎实完成汛前各项准备任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能力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坚决守牢“不垮一坝”安全底线;全力防范山洪灾害和山区河道风险;统筹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一是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健全责任闭环体系。

二是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对汛前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逐一落实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批,确保安全度汛,坚决守牢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责编:姚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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