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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安排部署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024-06-07 09:44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黑龙江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家防总、水利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艰巨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和城乡供水安全,抓细抓实各项防御措施,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要强化履职担当,逐级落实水库、河道及堤防、山洪灾害防御等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堤防险工弱段、在建工程等安全度汛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进入“汛期档”工作状态,从6月1日起开始汛期值班值守。要强化“四预”措施落实,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雨水情发展趋势,优化细化预报方案,努力提高监测预报精度准度。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抓紧完成汛前自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压实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地方主体责任,杜绝“等靠要”思想,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毁修复和隐患问题尽快整改,做到“动态清零”。要做好江河洪水防范,全面梳理堤防险工险段,细化完善突发险情处置方案,落实好应急度汛措施。要抓好水库安全度汛,以病险水库和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为重点,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要加强水库防洪调度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科学规范调度水库。要强化山洪灾害防御,督促指导基层政府完善县乡村三级预案,落实山洪灾害“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要坚持旱涝同防同治,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为全省粮食再夺丰收创造有利条件。

责编:菅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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